为满足医院各科室的工作需求,提升服务质量,我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招聘人数、岗位及条件如下:
序号 | 科室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所需资格条件 | ||||
最高年龄 | 性别 | 最低学历 | 所学专业 | 其他条件 | ||||
1 | 医技部门 | 打字员 | 1 | 30 | 不限 | 中专 | 不限 | 熟悉电脑操作 |
2 | 财务科 | 收费员 | 1 | 35 | 不限 | 中专 | 不限 |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优先 |
二、招聘条件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2、不得报名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1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2)现役军人;
(3)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7)违反国家生育政策,含已被依法处理的。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录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录用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录用资格或解除合同。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5日8:00-2021年2月19日8:00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 有意者请在线投递简历(页面右上角选择职位),并将报名材料快递或寄送至:厦门市金湖路668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1号门保安亭,信封左下角注明“厦门人才派遣”,邮政编码:361015。联系电话:0592-3569172,联系人:林老师。或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r@zsxmhospital.com,邮件标题格式为:人才派遣-岗位名称-姓名,如人才派遣-导诊员-某某某。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①应聘申请表(附件1)
②高新人才被派遣人员入职登记表(附件2)
③个人简历
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同页)
⑤中专及以上所有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证件复印件。
⑥岗位所需的资格证、职称证等复印件
所有材料应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①-⑥顺序装订成册,未按要求准备相关报名材料的,不予受理。
申请人应确保提交材料及报名信息真实有效,录取后应提供相应佐证或验真材料,如以虚假材料及信息报名的,一经发现医院及派遣单位有权随时取消录用资格或认定劳动合同无效。
四、面试
我院将对应聘者的简历进行初步筛选,择优通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或低于1:1比例参加面试的,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五、体检与考核
1、体检。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2、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或暂住证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证明》及所在居委会出具《婚育证明》等材料。并由派遣单位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核。
六、办理录用手续
1、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须按规定提供办理录用手续的完整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2、由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有关规定,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本次招聘的辅助岗位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合同。
3、本次招聘的辅助岗位工作人员人事及户籍关系调转手续,由派遣公司按规定办理。
七、其他事项
1、年龄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2、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的,须在报名时提供有效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3、录用人员待遇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本招聘简章仅适用于本院人才派遣岗位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解释。
附件一:应聘申请表(附件1)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