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肖某明知自己的自行车车闸不好使,却自认为技术过硬而飞速行驶,当行至一交叉路口时,将一幼儿当场撞死,肖某的行为属于间接故意犯罪
B.某单位犯行贿罪,应依法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刑
C.吴某被取保候审,在此期间吴某不得行使选举权
D.某公司承诺向灾区捐款,但该公司可以在交付捐款前撤销捐赠
140.【答案】B
【解题思路】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
第二步,《刑法》(2009 年)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三步,单位犯行贿罪应对单位和直接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员都进行处罚。因此,选择 B选项。
【拓展】
A 项: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肖某明知“车闸不好使”,已经预见到可能会发生事故,但自信“技术过硬”而“飞速行驶”造成事故,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不构成故意犯罪。
C 项:年满 18 周岁的中国公民,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享有选举权。吴某被取保候审但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可以行使选举权。
D 项:《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该公司向灾区捐款的承诺具有公益性,不得任意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