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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行测备考:易错易混模拟题5

公务员考试网 | 2021-01-20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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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 小王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被某机关录用,在试用期内因违反公务员纪律被取消录用,小王不服,他可以采取的正确做法是:

  A.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B.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向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D.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5. 下列哪一情形,不在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内?

  A.税务机关对纳税人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

  B.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拒绝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C.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刑事拘留

  D.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上市公司的罚款决定

  104.【答案】C

  【解题思路】

  第一步,本题考查《公务员法》。

  第二步,根据《公务员法》第九十条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辞退或者取消录用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第三步,小王对取消录用的处分结果不服,可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因此,选择C 选项。

  【拓展】

  A 项:《行政复议法》(1999 年)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可见行政复议的受理对象为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外部具体行政行为,而涉及公务员人事处理的争议为内部行政行为,并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B 项:根据《行政诉讼法》(1989 年)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事项提起的诉讼。可知涉及公务员人事处理的争议并不在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

  D 项:《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对取消录用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复核或者申诉期间不停止取消录用决定的执行。”故小王不能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5.【答案】C

  【解题思路】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诉讼法》。

  第二步,《行政诉讼法》(1989 年)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步,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剥夺公民自由的强制措施,不属于行政行为,故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因此,选择 C 选项。

  【拓展】

  《行政诉讼法》(1989 年)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A 项:符合上述第(二)项规定。

  B 项:符合上述第(四)项规定。

  D 项:符合上述第(一)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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