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 号)等相关规定,由考生个人申请,经审核,现将符合政策拟在笔试成绩加分的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累计加分 | 优秀士兵 | 大学生士兵 |
黄和缘 | 男 | 001013511100115 | 6 | 1 | 5 |
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8日至11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可来电向福建省价格认定中心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91-87843696,逾期不予受理。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福建省价格认定中心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