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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平潭综合实验区招聘73人:招聘条件

福建事业单位考试网 | 2020-10-27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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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平潭综合实验区招聘73名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者应在2020年10月30日8:30至11月5日17:00登录(http://fjksbm.com)网站报名。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时间:2020年11月21日下午,具体地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标明。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要求的为准);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招聘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我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8、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9、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11、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专项招聘应届生岗位

  以下人员可根据岗位要求报考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1、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2018年、2019年毕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2018年、2019年、2020年福建省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享受应届生政策报考;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除外。

  (四)其他事项

  1、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于2020年10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

  2、招考岗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于2020年10月31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以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3、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报考者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4、以上与工作经历、年龄、辞退、现役等有关的资格条件的计算均以2020年10月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上述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交。

  原文链接:2020年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开招聘73名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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