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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87人:招聘程序

福建事业单位考试网 | 2020-10-15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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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87名。报考者应在2020年10月19日8:00至2020年10月26日17:00。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报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时间:2020年11月21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具体地点在准考证上标明。

  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告

  通过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rst.fujian.gov.cn)、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官网(http://fujian.chinatax.gov.cn)、各具体招聘单位税务局官网、“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和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9日8:00至2020年10月26日17:00。

  2.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注册并提交个人相关信息、1寸近期蓝底免冠彩照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

  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理,并解除本人日后可能受聘之职。

  (三)资格审查

  1.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等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拟参加笔试人员。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成功后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2.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020年10月19日8:00至2020年10月27日24:00间通过报名网站进行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3.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由福建省税务局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取消和核减情况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官网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明溪、清流、宁化、建宁、泰宁、浦城、政和、柘荣等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县级税务局事业单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比例未达3:1的,按《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号)可开考。

  4.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1月21日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得参加笔试和面试。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分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11月21日上午9:00-11:00;

  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具体地点在准考证上标明。

  (3)笔试成绩:阅卷结束后,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查询。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平均分,达到合格线以上(含本数,下同)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4)注意事项: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2B铅笔、黑色中性笔等考试用具。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同时入围面试。

  (2)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期间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材料,已参加工作的应聘人员还应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证明)。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取当场公布方式。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70分以上。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笔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笔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加试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核和体检

  1.体检由福建省税务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对考核人选的现实表现和档案进行考核。

  3.拟聘人员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福建省税务局官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具体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要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原文链接:2020年度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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