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岗位中注明“应届毕业生”的,下列人员可以报考:
(1)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达到录取要求入学或国家承认的其他方式入学、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到就读学校,并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教育)学历、学位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
(2)离校未就业的2018年、2019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
国(境)外同期高校毕业生(含离校未就业的2018年、2019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省市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即:服务期满时间在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得报考“2020届毕业生”岗位。
离校未就业的2018年、2019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报考“2020届毕业生”岗位,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交《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承诺书》。
原文链接:2020年下半年莆田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