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事业单位报考指导

首页 > 福建事业单位考试 > 报考指导

2020国家税务总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1人:招聘程序

福建事业单位考试网 | 2020-10-13 13:12

收藏

2020国家税务总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1名。报考者应在2020年10月20日17时前发送邮件报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面试相关安排将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信息公开-通知公告”专栏另行通知。

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告

  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 报名材料

  招聘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即日起,请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4),将报名表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压缩后(扫描件采用jpg格式,单张不大于1M;压缩包采用zip格式,总大小不大于10M)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见招聘岗位信息表),邮件主题和附件名均为“用人单位+报考岗位+姓名提交材料”。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身份证(需正反面);

  (2)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

  (3)在校成绩单(2020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

  (4)学历及学位证书;

  (5)本人免冠2寸蓝底彩色电子照片;

  (6)其他岗位条件所需证明材料。

  2. 报名要求

  (1)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理,并解除本人日后可能受聘之职。

  (2)有海外留学经历的,须注明留学性质(公派、自费),并提供我国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信息及留学期间的出入境记录等相关书面材料。

  3. 报名时间

  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20日17时截止,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等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拟参加笔试人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数比例少于3:1的,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调减或取消相关岗位招聘计划。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信息公开-通知公告”专栏进行发布,不符合条件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在后续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还将对考生相关信息进一步审查核实。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统一参加笔试,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要求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 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人数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面试相关安排将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信息公开-通知公告”专栏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1.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未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体检在我单位指定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对考察人选的现实表现和档案进行考察。

  3.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将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或取消相关岗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人社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国家税务总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原文链接:2020国家税务总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1名工作人员公告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