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司法行政队伍力量,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效开展,根据《关于加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闽司〔2020〕66号)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0〕10号)文件精神,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辅助力量,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聘用原则。
二、岗位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社区矫正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奉献精神;
3.本县户籍,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5日至2002年9月16日期间出生);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为法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中国语言文学类、社会学类、公共管理类或农学大类,具体详见《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0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行政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由司法机关办案处理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名额
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14名,其中男性7名、女性7名。
四、岗位职责
1.按规定要求,协助审前调查工作;
2.协助接收社区矫正对象,办理衔接手续;
3.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基础性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4.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岗位性质及待遇
岗位性质:编外用工(政府购买服务),实行劳务派遣制。
岗位待遇:每人每年3.3万元(含“五险一金”)。
六、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至9月25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大田县福万通大厦四层技能鉴定10号窗口派遣招工报名处,联系电话0598-7339335。
报名材料:报考者应如实填写《大田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考报名表》,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户口簿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二张,至报名处报名。退伍军人、社区工作者、贫困户(低保户)子女须提供相应证明。
准考证:考生应于2020年9月29日至30日(正常上班时间)到报名处领取并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
七、考试办法
考试方式:采取计算机技能考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者按弃权处理。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请考生在考试当天出示“八闽健康码”,佩戴口罩和经体温测量正常(体温≤37.3℃)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成绩查询: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在大田县人事考试网和大田县司法局一楼大厅公布。
其他规定:若2名以上考生成绩相同,按退役军人、社区工作者、建档立卡贫困户(含低保户)子女、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以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为准)的顺序优先录用。
八、录用办法
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并协审通过的,按招聘计划录用。
本次考试成绩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有效,若有考生放弃录用资格,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大田县司法局三明市大田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