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汀县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有关规定,决定组织我县2020年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的第四批体检考核对象进行体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考核对象
本次体检含以下招聘岗位:小学语文教师(三)1人、幼儿园教师(含2020届长汀县生源的公费师范毕业生)30人、小学语文教师(一)递补对象2人,小学语文教师(二)递补对象1人,小学数学教师(一)递补对象2人,小学美术教师递补对象1人。
二、体检时间
2020年8月29日
三、报到地点
长汀县教育局1号楼1楼大厅
四、注意事项
1.体检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要求组织实施。
2.体检考核对象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体检费,于6:30到报到地点集中,6:40组织抽签,7:00统一前往体检医院。6:40分前未到报到地点视同自愿放弃招聘资格。
3.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7天内,本人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不合格或体检缺席的取消招聘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5.工作人员将通过体检考核对象网上报名参加教师招聘考试时预留的电话号码,发送体检通知短信。所留电话号码应开通短信功能并保持畅通,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各体检考核对象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