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等三部门《关于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岚教综〔2018〕269号)以及《平潭综合实验区2020年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岚社会教〔2020〕125号)等文件精神,现公布实施“区管校聘”学校的缺编学科岗位数(见附件),申请跨校竞聘的教师,《跨校竞聘申请表》应在2020年8月18日之前提交至用人学校。
附件:中小学缺编学校缺编学科的岗位表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2020年8月12日
中小学缺编学校缺编学科的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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