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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漳州南靖县招聘新任教师资格条件复审对象名单

福建教师招聘考试网 | 2020-08-12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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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闽教师〔2020〕1号)、《2020年漳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等文件精神,现拟对报考我县新教师的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对象

  报考我县学校新任教师岗位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考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的对象。

  具体名单详见本公告附表(咨询电话:0596-7827796)。

  二、资格复审时间

  8月17日—8月18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地点:南靖县教育局人事股。

  四、应提交的复审材料

  1.《2020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考生个人信息表》一份(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上打印);

  2. 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生提供就读院校的毕业证明);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打印,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生免提供);

  5.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未领到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由所在学校出具2020年8月31日前可取得证件的说明材料);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领到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要提供2020年3月15日前取得的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在2020年3月15日前通过考试的成绩单或是通过考试的结论,视同持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7.截止2020年3月10日,在编人员已满最低服务年限,网上报名时应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报名。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关于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情况说明》(此表在“漳州市考试报名系统下载中心下载”)。已经在民办学校、企业等非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报考者,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说明,否则取消资格复审。

  五、有关要求

  资格复审对象有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参加复审的,需提前电话说明原因,经同意后另约复审时间,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条件复审的,取消录聘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附件:2020年南靖县招聘新任教师资格条件复审对象名单

  南靖县教育局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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