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认定起止日期
1、证书、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
报考者应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2020年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各类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20年8月15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工作经历等需计算年限的条件,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8月31日。2020年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报考者工作经历计算放宽至2020年9月30日。
2、年龄的计算均以2020年8月15日为截止日期。例如,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报考者的出生年月应在1984年8月15日至2002年8月15日之间。
3、其他未予说明的事项,均以2020年8月15日为截止日期。
上述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