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事业发展需要,经集团党组研究同意,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采编、摄像、艺术设计、播出、技术、后勤保障等岗位人员充实队伍。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 应聘者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0日。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共30人)
注:以上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可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7月20日。应聘人员可将个人资料(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相应职业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毕业证书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证明)及报名表(见附件)投寄集团人力资源部(通讯地址:福州市西环南路128号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人力资源部,邮编:350004,联系电话:0591-38878375),应聘者注明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2020届毕业生可延至8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招聘考试
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将适当增加信息发布媒体和顺延信息发布时间、报名时间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
采编岗位考试由笔试、面试、实操(实操部分需到中心或频道跟班3-5天)等三部分组成,分别占总分的50%、20%、30%;播出、技术岗位和后勤保障岗位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占总分的70%、30%;摄像岗位和视频包装岗位考试由笔试和实操(现场设计作品)两部分组成,分别占总分的40%和60%。
4、公布拟聘用名单
在官网公布综合成绩,并确定拟聘用人员。
5、体检和政审
拟聘人员按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函调拟聘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个人信息不实或被证明不符合岗位所需条件者不予聘用。
6、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集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7、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集团聘用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见习期(前3个月为试用期)并按集团聘用人员享受各项待遇。
8、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组织实施。集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 83304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