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福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金控集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具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优秀人才。
入职签约
首次聘用期均为一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80%发放。
试用期届满,经考核合格者按期转正,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其他事项
(一)学历证明要求
(1)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内全日制大学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3)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4)境外著名大学是指学校位于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中,最新排名位于前200名的境外大学。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为: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研究发布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 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 Higher Education)发布的THE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排名指毕业当年的排名;
(二)报名人员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公司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恕不退还,公司将予以妥善保管;
(四)在报名后的1个半月内敬请保持手机畅通;
(五)每人只限报1个岗位,同意调剂的在《应聘申请表》上备注;
(六)应聘者请自行下载专用表格填写履历,谢绝其他格式履历表。
(七)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福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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