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促进翔安教育发展,打造翔安教育集团一流办学品牌,结合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2020年的发展规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集团骨干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廉洁自律、品行端正。
3.热爱教育事业、有责任心,模范遵守法律法规。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
(二)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1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考录(不含转任)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不满2年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四)以上涉及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日。
附件4:委托书(集团骨干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