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洛江区应急管理局7名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7名,其中:综合岗位2名,执法(协管)岗位5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和事业心强,身体健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以后出生),泉州市户籍,男女不限,具备24小时值班需求。
3.取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及方式:即日起至 2020年6月7日下午5:30,报名人员将相关报名材料发至邮箱qzljyjj@163.com,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材料包括:(1)报名表;(2)两寸标准彩色数码证件照电子版;(3)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材料扫描件。
2.资格审查:由本单位初步核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接到本单位通知后,应按时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到洛江区应急管理局(洛江区政府后楼一楼)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并承诺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涉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因防控新冠疫情特殊时期,未接到面试通知请勿直接来访。
4.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招聘政策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联系人:小胡,咨询电话:0595-22632007。
四、招聘方式
1.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本单位负责组织。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经面试合格后,由本单位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缺席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对后1名进行补录。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个人支付。
3.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察对象,由本单位组织对其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同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核实考察对象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报考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及薪资待遇
面试和考察合格后,按规定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洛江区劳务派遣公司办理劳务派遣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试用期和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按洛江区《关于规范编外用工招聘管理等工作的通知》(泉洛政人社〔2019〕118号)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报名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后,方可报名,否则后果自负。对招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面试、招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仅适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泉州市洛江区应急管理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泉州市洛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