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闽民建〔2020〕35号)和《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党群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基 层治理力量的通知》(闽委组通〔2020〕1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组织开展我市2020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工作制定如下招募方案。
组织体检:
2020年6月20日-2020年6月30日,由相关县(市、区)民政局指定时间和医院,根据报考同县(市、区)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如有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将从报考同一县(市、区)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安排体检。递补体检后仍出现招募岗位空缺,由市民政局将空缺的名额在县(市、区)之间进行调整。确定体检人选时若出现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以试卷前五十题得分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若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则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岗位所在地县(市、区)、镇(街道)生源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残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确定为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彩照1张(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如放弃体检资格,请在体检前两天与相关县(市、区)民政局基政股联系,并附放弃体检资格的书面材料。体检标准按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体检缺席者,取消入选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入选或取消入选。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第一次体检费用由相关县(市、区)民政局负责。体检合格后放弃入选资格的,体检费用需考生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