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中心系仓山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因单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1名编外人员,现委托福州市仓山区劳动就业中心按照福州市仓山区编外人员管理规定,开展仓山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中心编外人员招聘报名工作。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招聘人数及条件
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1名,文秘岗位1名条件要求如下:
工作岗位 | 人数 | 年龄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从业资格 |
采编人员 | 1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1、采编岗位要求:办事能力强、吃苦耐劳、应届毕业生、文字功底好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2、我区对口大学生志愿服务者优先选聘。
3、有就业经历的报名人员原则上应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聘用后社保关系应转入仓山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管理。
附件:仓山区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