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聘用和相关待遇
1.新录用人员的工作岗位由鼓楼区司法局研究决定。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街(镇)专职人民调解员每月1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留用并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2.正式聘用的街(镇)专职人民调解员报酬由工资(每月1700元)、绩效奖励(每月不超过300元)和办案补贴共三部分组成。
3.专职人民调解员男性满70周岁、女性满65周岁原则上不再续聘,但身体健康、特别优秀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