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河长制规定》、《涵江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优化改革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5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驻乡镇河道专管员47人(其中江口镇6人、三江口镇5人、白塘镇6人、国欢镇5人、梧塘镇5人、萩芦镇3人、白沙镇3人、庄边镇3人、新县镇3人、大洋乡3人、涵东街道2人、涵西街道2人、赤港1人);涵江区河长办工作人员9人(其中文员2人、办事员7人)。
1.驻乡镇河道专管员47人:
(1)年龄18—40周岁、男性;
(2)具有高中及以上同等文化程度;
(3)自行配备安卓系统手机1部,能熟悉应用微信、QQ等常用手机软件,熟悉电脑基础常识;
(4)身体健康,自行配备交通工具并熟练驾驶;
(5)年龄、毕业等时间截止到2020年10月1日。
2.涵江区河长办工作人员9人: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2)具有大专及以上同等文化程度;
(3)文员专业为中国语言文学类,办事员专业不限;
(4)熟练使用相关办公软件电子设备,具有一定协调能力;
(5)年龄、毕业等时间截止到2020年10月1日;
(6)专业目录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