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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厦门翔安区所属教育事业单位招聘编内审核所需材料

福建事业单位考试网 | 2020-04-26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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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动翔安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的通知》(厦委发〔2017〕16号)、《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教育人才引进实施细则的通知》(厦教人〔2017〕19号)和《中共翔安区委关于印发〈翔安区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的通知》(厦翔委〔2019〕56号),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编内高层次教育人才。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依序装订成册:

  (1)《2020年厦门市翔安区所属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内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附件2);

  (2)《2020年厦门市翔安区所属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内高层次教育人才应聘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3)

  (3)1寸免冠彩照2张;

  (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户口本(含主页)复印件

  (6)学历、学位证书(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

  (7)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8)普通话合格证书复印件

  (9)近五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10)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11)任党政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

  (12)岗位条件要求的近3年内主要著作和教科研成果(论文需提供发表刊物封面、封底、目录;论著提供原件;课题需提供开题证书和结题证书)

  (13)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

  (14)所在单位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任职(教)经历和教育教学管理业绩证明原件

  (15)户口所在地有关部门提供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原件和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原件

  (16)报考承诺书原件

  (17)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

  (18)学校级别证明材料复印件

  (19)委托书原件

  无法亲自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审核(需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书),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附件:1.厦门市翔安区所属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内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信息表(2020年4月)

  2.2020年厦门市翔安区所属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内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

  3.2020年厦门市翔安区所属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内高层次教育人才应聘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原文链接:2020年4月厦门翔安区所属教育事业单位招聘编内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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