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福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以全日制高等专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基础教育师资培训和教科研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成人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学校是福建省首届文明校园、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培育院校。下设附属实验小学和附属实验幼儿园。因事业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13名。
公示
根据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报学校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聘用手续办理
经公示无异议,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教师岗位需兼任2年行政工作或者3年辅导员工作。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①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②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③审档不合格的;④未在学校指定的时间内报到的;⑤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⑥岗前培训不合格的。
聘用人员在报到之日起一年内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