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仓山区属学校招考教师110人。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0年3月16日8:00(系统开启)—3月22日17:3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原文链接:2020年仓山区属学校招考教师110人公告
聘用及其它事项
1.聘用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的综合成绩(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计算。聘用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成绩、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2.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聘用成绩和拟聘用人选的名单通过仓山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七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办理拟聘用人选签订就业协议或商调等相关手续)。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按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或办理商调手续之日起的第五个工作日。递补截止时间过后仍未完成的学科招考岗位计划列入第二轮补充招考(补充招考公告根据省教育厅安排由仓山区教育局负责通过仓山区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3.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执行。有关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通过仓山区政府网站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无故缺席体检,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4.新任教师岗位的拟聘用人员须参加暑期岗前培训。有关培训的具体事项通过仓山区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5.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书)或相关证件(书)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6) 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未能按时与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妥跨省任教就业手续的。
6.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7.拟聘用人员采用按聘用合格成绩排名自主公开选岗的办法确定工作单位。公开选岗时间安排及具体办法等另行通过仓山区政府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