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区外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镇公务员岗位30个,区级部门公务员岗位16个、参公岗位11个、事业岗位15个。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东坡区外工作的在编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31日以后出生),“双一流”高校或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8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6.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未满或因其他原因尚未转正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2月6日12:00。
2.报名要求:按照公告公布的职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因报名表所填电话错误、关机、停机、换号等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眉山市东坡区委组织部干部股(眉山市东坡区诗书路南段121号),联系电话:028-38114775。
网上报名:报名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资料的扫描件打包后传至指定邮箱:935406461@qq.com。
4.报名所需提交材料:《眉山市东坡区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眉山市东坡区面向区外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情况汇总表》。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所报职位的选调人数比例达不到2:1的,按照比例减少选调名额。资格审查结果通过邮箱、电话等方式反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凡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选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评和资格复审
考评采取面试或者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评后对进入考察环节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提供:
1.《眉山市东坡区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信息);
4.工作经历有关证明;
5.单位党委(党组)出具的党风廉政意见。
(四)考察
按考评情况等额或差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采取查阅干部档案、到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曾经工作过的单位听取介绍(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廉洁自律等情况)等方式进行。
经综合考察,进入考察的人选不符合我区选调职位要求的,可以减少或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
(四)体检
组织通过考察的拟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在眉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有反映问题且问题属实、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调动
公示无异议的拟调人选经区委编委会审定通过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本次公开选调到我区工作的公务员首次安排一律为一级科员,事业人员一律聘在管理岗位九级职员或专业技术助理级岗位,且在我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考调过程中因拟调人员自愿放弃、考察不通过、体检不通过等产生的缺额均不递补。
五、本《公告》由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