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
叶城县水管总站、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招聘工作人员66名,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3)。
二、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具有良好的品行;
2、性别、民族要求详见岗位表;
3、具有全日制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学籍已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已注册备案;
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1日);
7、同等条件下叶城县户籍考生优先考虑;
8、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2、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其他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的;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凡在招录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录资格。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6日——2019年12 月27日
北京时间: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叶城县人力资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现场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1)《叶城县水管总站、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蓝底正面免冠1寸照片4张;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有效资格证书原件;
(4)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2、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报名如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由他人代为填写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报名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其他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语种:所有考生笔试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3、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
发放时间2019年12月30日--31日,北京时间10:00-19:30
领取地点:叶城县水利局
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请勿关机、停机、更换电话号码,如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笔试结束后,岗位招聘数3名以下按照1:2比例、岗位招聘数3名以上(含3名)按照1:1.5比例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开考前一天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入围人员及具体时间可在叶城县水利局门口公示栏查询。
2、所有考生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3、进入面试人员,须在开考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4、面试时,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缺少上述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公布。
6、由叶城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面试。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体检组织和标准
1、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体检当日由招聘小组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前往确定医院体检,入围体检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数1:1确定。
2、体检需提前在叶城县水利局门口公示栏公布体检人员名单、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具体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查的,按照相关规定当场、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应安排当场、当日复查,对非当场、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安排次日复查,复查结果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
5、考生考试总成绩一年有效,如入围体检、政治审查人员有不合格情况出现缺额时,可依据成绩从高往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1、按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被考察人员应填写《叶城县水管总站、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治思想审查表》。政审不合格或逾期未提供政审结果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可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政审在户籍所在地进行审查。政审参照喀什地区招录(聘)国家公职人员政审考察相关规定进行,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3、提交个人档案(密封件)报考察部门进行审查,对个人档案弄虚作假及未能按规定时间提交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招聘简章》“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1、考察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及聘用岗位。在叶城县审批局大厅、水利局公示栏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不服从岗位安排的,不予聘用并依次递补。
(八)工资待遇及保障
1、招聘人员享受叶城县县聘工作人员待遇,实行定额工资550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各类保险),单位缴纳的各类保险由招聘单位另行承担。
2、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不适合工作岗位要求的,由用人单位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1、由水利系统纪检部门对招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及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已签定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须在与叶城县水管总站、叶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签订聘用合同前提供解除聘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
6、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招聘信息发布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公告为准。
六、政策解释
问题咨询及联系方式:有关考试等具体事项请向叶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叶城县水利局咨询。
咨询电话:叶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98-5797870
叶城县水利局:0998-7289360
附件:1.《叶城县水管总站、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叶城县水管总站、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治思想审查表》
3.《叶城县水管总站、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叶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叶城县水利局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