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委托福建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铁路列车公安实习辅警,计 10 名,派遣到南昌铁路局厦门公安处乘警支队工作,岗位条件要求如下:
一、招聘要求与岗位:
1.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身高1.75米以上,身心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吐字清晰、发音准确、性格开朗、处事灵活、善于表达。
(3)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专业院校大专在校实习生,在校学习不得少于2年,且成绩需及格以上,择优录取);
(4)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吃苦耐劳,具有团队精神;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心理素质、身体素质条件和工作能力,能适应列车长期连续工作的特点,无疾病史;
(6)满足岗位需要及报考资格条件的其他要求。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专业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为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法违规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铁路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劳动报酬与社会保险:
1、专业院校毕业生(含应届生)签署《劳动合同书》,6个月试用期满,上岗后正常工作情况如下:
预计月平均工资4300--4800元/月左右;(视出车趟数、工作质量、工作绩效情况而定)。试用期期间预计月平均工资3300元/月左右。
2、专业院校毕业生一经聘用,按国家或有关地方政策规定,参加工伤、生育、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其中:工伤、生育由单位承担,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由个人及单位共同承担。
3、专业院校在校实习生,统一签署实习协议,购买商业保险,发放实习津贴和加班误餐补贴,实习待遇标准参照专业院校毕业生月工资标准的70%实行。南昌铁路局厦门公安处乘警支队工作的在校实习生毕业后签署《劳动合同书》,不再进行6个月的试用期,直接转正。
三、其它事项:
1.参加应聘实习辅警人员须参加笔试、面试。
2.应聘人员经考试、面试合格,须参加体能测试,具体标准参照《南昌铁路公安局厦门公安处辅警体能考核办法》实行。
3.所有通过考核人员须参加政审和体检,实习辅警经考核聘用后,合同期限一般每期为2年,其中新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4.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应予以解聘;聘用期间月考核在称职等级以上的,予以续聘。
5.实习辅警在校实习生,同时期只能签订一份实习协议。实习期满,毕业后成绩合格录用为南昌铁路公安局厦门公安处正式辅警人员。
6.工作期间,包住不包吃,上三天休两天。
7.用工形式:派遣员工派遣至南昌铁路公安局厦门公安处,劳动关系属于福建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8.执勤制服装备由南昌铁路公安局厦门公安处统一代购,并按公安机关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劳动者承担,每月在薪酬中返还,每四年发放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