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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三门峡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164人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 2019-09-30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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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中国·河南第二届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期间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69号)、《中共三门峡市委、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人才环境加快推进人才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三发〔2019〕18号),决定面向社会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到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根据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专业结构建设需求和用人单位需求实际,拟引进164名高层次人才,详见《三门峡市2019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志于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并服从组织安排。

2.所学专业、学历、职称及相关条件与引进职位要求相符。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三门峡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曾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截止计算时间

本次人才引进,凡涉及时间计算的,统一截止到2019年9月30日。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9月27日至10月11日。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如实填写《2019年三门峡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历认证证书、职称证书等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及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mxrcyj@163.com)。邮件名称统一为“××(申报职位)+××(姓名)”。申报人员仅可申报1个岗位,前期已通过现场或邮箱递交报名资料的申报人员无需重新报名。如申报人员不符合申报单位有关要求,且同意调剂,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申报人员所学专业、工作经历等情况,结合用人单位需求及有关要求,对申报人员申报岗位进行调剂。

资格审查。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凡查实申报人员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的,随时取消其申报资格。开始报名后,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指定专人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发现报名人员资料不全的,及时通知其进行补充;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向报名人员反馈理由。报名截止后,由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审查结果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二)初步筛选

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用人单位反馈申报人员基本情况,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按照学历优先、名校优先、专业对口、以用为本等原则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筛选,按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意向人选名单。超出1:3比例的人员,由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专业等岗位要求相匹配的原则,结合申报人员意愿调剂对接到其他需求岗位。各岗位意向人选在三门峡人才工作网进行公示。

意向人选确定原则:①优先选择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其次选择全日制硕士研究生。②按照清华、北大等名校人才,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人才,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人才的顺序进行选择(国外高校可参照“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中相当层次的国内高校进行排序)。③选择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专业相符或研究方向最贴近的人员。④在同等条件下,对比荣誉奖项、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方面情况,按综合能力高低进行选择。

(三)综合测评

1.申报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岗位的人员采取试讲方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名单;

2.申报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市农科院岗位的人员采取专业测评的方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名单;

3.申报其他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名单;

4.申报中小学校岗位的人员,通过结构化面试、试讲的方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名单,面试、试讲分别占50%的权重。

5.综合测评环节根据不同岗位的测评方式,按照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名单,并在三门峡人才工作网进行公示。

(四)体检和考察

组织体检。市委人才办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办法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和标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引进人选。

组织考察。对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选派熟悉组织人事工作的同志组成考察组,赴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原单位(往届毕业生)进行考察,无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和国外高校毕业生,可采取到岗试用的方式进行考察,考察期2个月。

(五)公示和录用

公示。拟引进人选名单经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面向社会及拟引进人员毕业院校(应届毕业生)、原单位(往届毕业生)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三门峡人才工作网公布正式录用人员名单。

办理引进手续。市委人才办、市委编办、市人社局采取联审联批办法对确定录用人选予以引进,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聘任,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引进人员在本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调出本市,否则视为单方解聘,不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被聘用人员到岗前就以上内容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承诺协议》。

四、有关待遇

1.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市财政分别发放安家补贴10万元和5万元,3年内按40%、30%、30%的比例分批发放,3年内每年发放生活补贴18000元和12000元。达到我市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高级人才认定标准的,按相应待遇落实安家补贴和生活补贴。

2.引进人员解决事业编制,工资待遇执行全市统一标准。

3.引进人员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需退还发放的安家费和生活补贴。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98-2928298

电子邮箱:smxrcyj@163.com

点击下载>>>

三门峡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xls

三门峡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doc

三门峡市高层次人才引进

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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