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边疆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建设,引进和储备一批能够适应延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吉发〔2018〕4号)《延边州特殊人才引进办法(试行)》(延州发〔2016〕36号)《延边州招才引智工程“千人计划”实施意见》(延州办发〔2016〕35号)《2020年延边州招才引智工程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延边州拟面向社会择优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同时,为加强全州教育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在2020年延边州招才引智工程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中设置教育卫生类专项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2020年延边州各级事业单位计划引进307人。其中,综合类岗位拟引进206人,教育卫生类专项岗位拟引进101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延边州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目录》(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 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 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条件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有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附件2)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合作办学院校毕业生除外)。
2.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在国(境)内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同时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合作办学院校,大专起点本科和HND学习形式除外)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应在《2020年延边州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引才高校目录》(附件3)范围内,同时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合作办学院校,大专起点本科和HND学习形式除外)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
3. 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同时具备全日制本科(大专起点本科和HND学习形式除外)以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
全日制学历认定标准如下(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学习期间未建立劳动关系,不存在工资关系、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学习期间向学校转递本人档案;
(3)毕业时取得报到证;
(4)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中人员身份为“博士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本科生”之一;在校学习期间(撰写论文期间除外)每年回国累计停留时间不超过4个月。
(三)年龄条件
本科生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91年9月30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得超过32周岁(1987年9月30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4年9月30日之后出生)。年龄以人事档案为准。参军入伍,且2年义务兵服役期结束后退役的可放宽5周岁。
(四)其他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民族、性别、学历、专业、执业(职业)资格等条件。报考专业以取得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为准,不得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自设专业硕博士研究生及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硕博士研究生,视所学核心课程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 公务员招录未满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4. 在2020年12月31日前,无法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
5. 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6. 2019年9月(含)前,在我州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已取得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
7. 现役军人。
8. 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9. 在我州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及招才引智工程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选拔过程中被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的人员。
(六)回避情形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一)考生报名
报名时间:10月10日至10月25日
报名网站:延边人才工作网(http://www.ybrcgz.com/)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报考符合报名条件的1个岗位。本次招聘免收报名费,不设开考比例。考生须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综合能力测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专业代码可在延边人才工作网下载查询,无相应专业代码的考生请填写000000)。
考生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考生需将身份证、党员证明、高中之后各个学习阶段的学信网学习证明(在校学籍证明)、学位证书、本科期间校级学生会主席或副主席经历证明、国家或省政府奖学金证书、国家或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证书、国家或省级三好学生证书、参军入伍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护照全部出入境记录页、在校期间成绩单(国境外学历考生);签字后的《诚信承诺书》(可在延边人才工作网下载),加盖档案存放部门公章的《个人档案存放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报名岗位所在县(市)电子邮箱。报考州直属学校岗位的考生发送至延边州电子邮箱。
网上报名截止前,未提供《诚信承诺书》《个人档案存放证明》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将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初审。考生须及时查询报名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允许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网上报名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
(三)高校宣讲
在高校举办州情宣讲和引才政策说明会(具体日程请关注延边人才工作网)。
(四)评价择优
1. 基本素质分析。根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对其学历层次、政治表现、学业表现、学生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赋分,计算出基本素质分析成绩。基本素质分析实行百分制。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时应仔细核对基本素质分析得分,经本人确认后,基本素质分析成绩无法更改。
2. 综合能力测试。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需参加综合能力测试。根据基本素质分析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不高于1:5的比例(如成绩相同,一并列入)确定进入综合能力测试环节的考生。综合能力测试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组织领导、沟通协调、临场应变等能力。测试实行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的,不作为拟聘用人选。
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总成绩按照基本素质分析成绩与综合能力测试成绩5:5的比例加权计算。
考生在参加综合能力测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考生登录延边人才工作网自行下载打印)、身份证或护照。
综合能力测试拟定于11月3日在延边州域内统一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补充通知(补充通知将在延边人才工作网发布)。
3. 专业素养评定。报考教育卫生类专项岗位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素养评定,根据基本素质分析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不高于1:5的比例(如成绩相同,一并列入)确定进入专业素养评定环节的考生。主要通过“试讲”“面谈”“演示”等形式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实际业务能力。专业素养评定按照百分制量化赋分,专业素养评定成绩低于60分的,不作为拟聘用人选。
报考教育卫生类专项岗位的考生总成绩按照基本素质分析成绩与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5的比例加权计算。
专业素养评定拟定于11月3日在延边州域内统一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补充通知(补充通知将在延边人才工作网发布)。
4. 确定拟聘用人选。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聘用人选。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基本素质分析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基本素质分析成绩相同的,以基本素质分析中,学习经历得分项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审档及考察
对拟聘用人选档案进行集中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档案的考生及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州及各县(市)分别对拟聘用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六)体检
拟聘用人选须到延边州内指定医院参加统一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
在审档、考察、体检等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此次引才资格条件或考生主动放弃,导致引才计划出现空缺的,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岗位调剂环节开始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岗位调剂
在以上环节结束后,将根据空岗情况进行岗位调剂。岗位调剂具体事宜详见补充通知(补充通知将在延边人才工作网发布)。
(八)公示
在州内主要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州及各县(市)为拟聘用人选办理聘用手续,并落实相关政策待遇。
资格条件审查贯穿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全过程,在签订聘用合同前,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形,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名单公示后,个人放弃拟聘用人选资格、在服务期内辞职等情形将视为失信行为,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今后将不得报考我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及招才引智工程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选拔。
四、管理及保障
(一)管理政策
本次引进人选按照延边州高素质储备人才进行培养并享受相关待遇。服务期5年(不含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满考核、集中考核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高素质储备人才资格,保留事业编制,不再继续享受相关待遇。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延边州内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及招才引智工程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选拔。服务期满后,继续作为高素质储备人才管理使用。
(二)保障政策
根据《延边州特殊人才引进办法(试行)》规定,引进人选可享受以下政策:
1. 人才津贴。州直、延吉市、珲春市、敦化市分别给予本科生8万元、硕士研究生9万元、博士研究生10万元的人才津贴;图们市、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分别给予本科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11万元、博士研究生12万元的人才津贴。人才津贴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分6年发放。
2. 租房补助。对在工作所在地无个人住房(含本人、父母、配偶)且租住商品房的,给予每月500元的租房补助或提供人才公寓。租房补助发放期限不超过3年。
3. 培养使用。引进人选直接纳入延边州“党政战略人才”队伍和各县(市)优秀年轻干部队伍进行培养,特别优秀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职条件的,可优先提拔使用。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边人才工作网(http://www.ybrcgz.com/)、“延边支部生活 延边人才工作”微信公众号为本次延边州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信息发布平台,有关考试录用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平台进行发布,请广大考生注意查询。
延边州联系电话及邮箱:0433-2557517;ybzcyz@163.com。
延吉市联系电话及邮箱:0433-2521501;yjsrcb@163.com。
珲春市联系电话及邮箱:0433-7525283;rcb7512001@163.com。
图们市联系电话及邮箱:0433-3661723;tmsrcb@126.com。
敦化市联系电话及邮箱:0433-6220755;dhswrcb@163.com。
龙井市联系电话及邮箱:0433-3233779;ljswzzbrcb@163.com。
和龙市联系电话及邮箱:0433-4222426;hlrctj@126.com。
汪清县联系电话及邮箱:0433-8821055;wqzzbrcb@126.com。
安图县联系电话及邮箱:0433-5822436;atxrcb@163.com。
举 报 电 话 及 邮 箱:0433-2514282;ybzrcb@126.com。
本次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不指定任何资料、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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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延边州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目录.xls
3.2020年延边州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引才高校目录.xlsx
中共延边州委组织部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