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助理、书记员职位
1、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
2、学历专业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法学类专业〔公共事业管理(医事法律方向)专业除外〕。其中,中级法院要加大招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比例,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适当招收博士研究生;基层法院应适当招收硕士以上学历人员。法官助理需通过司法考试,招收书记员的各地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尽量设置通过司法考试的条件。各地法院招收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数量要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合理设定。
3、身体条件
按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