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皋兰县相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力量、缓解就业压力、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兰州市市属各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结合皋兰县实际情况,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辅助性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皋兰县户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记录的;
4、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参加邪教组织的;
7、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所招聘职位工作的。
二、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置岗位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德才兼备、知识水平与实际工作能力并重的原则。
三、招聘企业岗位及名额
(一)皋兰县自来水公司
1、机电设备专业技术员(1名)
任职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机电设备维护与管理专业。因工作需要仅限男性。
2、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1名)
任职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器件及设备、电子与计算机工程专业。
3、给排水专业技术人员(1名)
任职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因工作需要仅限男性。
4、财会专业技术人员(1名)
任职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类专业。
(二)皋兰县污水处理厂
1、化验人员(1名)
任职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环境监测、化学分析、水质监测相关专业。
2、工程管理人员(1名)
任职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因工作需要仅限男性。
3、污水处理技术人员(1名)
任职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环境工程、水质科学与技术相关专业。因工作需要仅限男性。
应聘污水处理厂岗位人员具有污水处理工作经历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
(三) 皋兰县万达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1、会计(1名)
任职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相关专业。
2、环境检测技术人员(1名)
任职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相关专业。因工作需要仅限男性。
3、收费人员(1名)
任职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器件及设备、电子与计算机工程相关专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29日至4月4日(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皋兰县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
3、资格审查:应聘者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白底证件彩照4张;招聘职位申请表(需贴照片)到现场登记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费150元/人。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本次笔试由县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辅助性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以相关专业知识和综合基础知识为主,采用闭卷方式,百分制记分。
2、面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当场亮分,着重考察应聘者的专业能力、政治素质及岗位适应能力。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4、拟招聘人员确定:以考试综合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人员,考试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
5、面试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明、面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三)体检与政审
本次招聘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政审对象。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本次招聘以公告的形式,对每一环节招聘情况在西北人才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期内没有被投诉举报的,由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程序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2300元。在试用期内能胜任工作的,正式聘用为辅助性工作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的,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五、工资待遇
(一)皋兰县自来水公司、皋兰县万达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结合皋兰县财政与单位实际情况参照《兰州市规范市属各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的实施意见(试行)》,正式聘用后购买五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参保缴费比例共同承担,缴纳五险后实发工资每月2500元。
(二)皋兰县污水处理厂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六、工作纪律与监督
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加强考风考纪的督察,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辅助性工作人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二)面试通知书是应聘人员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八、附件下载:报名表
咨询电话:0931-8727856
监督电话:0931-5724108
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