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吉林省辉南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1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19年2月15日至2019年2月19日,(上午8:30—下午4:00),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特别整理了2019吉林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以下是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辉南县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高消防应急救援能力,辉南县消防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辉南县消防大队负责辉南县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工作,此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履行消防执勤职责,全部工作在消防大队,从事一线灭火和以抢险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任务,实行24小时准军事化管理。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辉南县消防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从事一线执勤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辉南县户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和团队意识;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4、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5、身心健康,反应灵敏,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吸毒、无传染性疾病及不良嗜好;
6、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生日时间截止到2019年1月1日),身高1.70米以上,裸眼视力在1.0以上,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0%的不予聘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05;
7、具有A2以上驾驶资格和经验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能超过40周岁(生日时间截止到2019年1月1日);
8、退役军人和消防复员士兵无需提供学历证明凭退役证书可优先录取,年龄不超过38周岁。
9、退役消防员户口不在辉南县的,可提供本人名下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配偶户籍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进行过活动的;
4、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人员关系密切的、政治上可疑的;
5、本人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过民族分裂、暴力恐怖组织、宗教极端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设在辉南县消防大队一楼大厅报名处;报名时间:2019年2月15日至2019年2月19日,(上午8:30—下午4:00)。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1)。
(二)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6个月)红底免冠小2寸照片3张和填写准确完整的《辉南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2份(附件1)。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部队退役人员还需携带退伍证以及部队服役期间所获荣誉和奖项等资料的原件。
(三)体能测试
所有考生全部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
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1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双杠杠端臂屈伸。
不适宜剧烈运动或有隐形疾病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详见《体能测试考核标准》附件2.
(四)面试
体能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按照体能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方式计算总成绩,个人总成绩按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六)审查
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审查。公安机关负责对拟聘用人员是否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进行核实。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不予录用。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对公示无疑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聘用人员与辉南县消防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并报辉南县人社局备案。用人单位负责专职消防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对不服从管理、考核不合格者消防大队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报人社局备案。
根据《吉林省政府专职消防员征召管理办法》吉公办【2016】48号文件规定,对拟聘用的消防员年满42周岁时,与个人解除劳动关系。
五、待遇
(一)工资待遇
1、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专职消防员的薪金工资暂定为3000元(不包括五险),确定的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包含试用期间全封闭培训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每人每月2500元。
2、用人单位为专职消防队员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专职消防队员工资、社会保险及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消防业务费等由县财政承担。
(二)其它待遇
1、辉南县政府消防大队统一配发服装和装备,享受消防救援队员同等住宿、伙食、被装标准;
2、按照规定享受婚丧、探亲、护理和年休假;
3、婚丧假:7天;
4、护理假:妻子分娩享受护理假7天;
5、年休假:工作满1年不满5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5年,年休假15天;
6、日常工作实行“工5休2”制度,驻队执勤5天休息2天,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一并进行,并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报考人员须保持关注信息网的信息发布。因个人关注信息不及时导致贻误测试、考试等后果的,一律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造成后果的,一律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6、此公告由辉南县消防大队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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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