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柳河县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高消防应急救援能力,柳河县消防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柳河县消防大队负责柳河县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工作,此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履行消防执勤职责,全部工作在消防大队,从事一线灭火和以抢险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任务,实行24小时准军事化管理。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柳河县消防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从事一线执勤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2、热爱消防事业,有吃苦奉献精神,自愿从事消防应急救援工作;
3、能适应准军事化管理,具有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意识;
4、男性,柳河籍户口,身高170cm以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30周岁,裸眼视力在1.0以上。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体育系)、消防员退役人员、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到33周岁。具有A2以上驾驶资格且有三年以上驾龄人员,学历可为初中以上,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
5、退役消防员户口不在柳河县的,可提供本人名下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配偶户籍证明;
6、体能测试项目全部合格,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0%的不予聘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05;
7、退役军人和消防复员士兵无需提供学历证明凭退役证书可优先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进行过活动的;
4、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人员关系密切的、政治上可疑的;
5、本人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过民族分裂、暴力恐怖组织、宗教极端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2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2、报名地点
柳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人社局就业大厅)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柳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二)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6个月)红底免冠小2寸照片3张和填写准确完整的《柳河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2份(附件1)。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三)体能技能测试
所有考生全部参加体能技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
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
不适宜剧烈运动或有隐形疾病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详见《体能测试考核标准》附件2。
(四)面试
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按照体能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方式计算总成绩,个人总成绩按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需能够适应岗位条件无传染病及精神病史。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六)审查
用人单位对拟安置人员进行审查。公安机关负责对拟聘用人员是否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进行核实。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不予录用。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对公示无疑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聘用人员与柳河县消防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并报柳河县人社局备案。用人单位负责专职消防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对不服从管理、考核不合格者消防大队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报人社局备案。
根据《吉林省政府专职消防员征召管理办法》吉公办【2016】48号文件规定,对拟聘用的消防员年满42周岁时,与个人解除劳动关系。
五、待遇
(一)工资待遇
1、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专职消防员的薪金工资暂定为3000元(不包括五险),确定的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包含试用期间全封闭培训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每人每月2500元。
2、用人单位为专职消防队员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专职消防队员工资、社会保险及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消防业务费等由县财政承担。
(二)其它待遇
1、柳河县政府消防大队统一配发服装和装备,享受消防救援队员同等住宿、伙食、被装标准;
2、按照规定享受婚丧、探亲、护理和年休假;
3、婚丧假:7天;
4、护理假:妻子分娩享受护理假7天;
5、年休假:工作满1年不满5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5年,年休假15天;
6、日常工作实行“工4休2”制度,驻队执勤4天休息2天,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一并进行,并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报考人员须保持关注柳河县政府网站的信息发布。因个人关注信息不及时导致贻误测试、考试等后果的,一律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造成后果的,一律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柳河县消防大队 18843581111
柳河县人社局 725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