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热点材料阅读近日,青岛市民赵女士自带9斤螃蟹在饭店加工,被收900元加工费一事引发关注。当地物价局表示,涉事海鲜馆未对加工费明码标价,勒令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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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2015年“天价虾”事件后,青岛又冒出个“天价加工费”事件,青岛一饭店九斤螃蟹被收900加工费,请谈谈你对此事的看法?】
9斤螃蟹收900元
青岛人赵女士7月30日,她花500元从市场购买14只螃蟹,约在绿岛湾海鲜馆宴请外地友人。
“蒸8只炒6只,饭店就是用葱姜炒一下。”她说,想的是在本地加工,不会贵得离谱,当时就没有问价钱。但结账时,朋友说价格不对,螃蟹加工费很贵。其提供的消费单据显示,螃蟹(自带)一栏为9(斤),单价100元,共900元。后经双方沟通协商,顾客实际支付500元加工费。
跟3年前那次在舆论场炸锅的“天价虾”事件不同,“天价虾”的当事人是来自外地的顾客,而“天价加工费”宰的是当地的青岛市民越女士。最让她愤怒就是这家饭店“连本地人都坑!”这大概也算天价面前“人人平等”、“远近无欺”了。
与“天价虾”一样,“天价加工费”的最大问题,仍是没有明码标价。事实上,不明码标价,是黑心店家设置的一个模糊地带,有了这个模糊地带,“天价”这个坑,挖起来就容易。“加工9斤螃蟹收900”和“天价虾”坑法一样,都是不明码标价。处罚“天价虾”,没有吓着“天价加工螃蟹”,要么是罚得还不够狠,要么是价格欺诈被查,仍是低概率事件,店家由此而心存侥幸。
就此看,监管部门有必要通过各种宣传方式,不断告诫所有商家:凡是发现不明码标价以及填写阴阳菜单等欺诈行为,一律顶格处罚直到关闭;若触犯了刑律,则严格进行刑事追责。
“天价虾”之后,又来一个“加工9斤螃蟹收900”事件,对于青岛而言,的确是一个让当地雪上加霜的“负面新闻”。但我们相信,只要当地敢于正视问题,主动接受舆论监督,严肃依法处置每一起类似事件,并使之产生强大震慑力。“天价”事件就会少发不发,还青岛餐饮乃至整个旅游市场以澄明之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