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2016年2月12日,江苏常州的陈岩在微博上发帖称,他在哈尔滨旅游期间被导游带到松北区的“北岸野生渔村”餐厅就餐,结账时发现此前称重10.4斤的鳇鱼变成了14.4斤,另外两种鱼也被乱写斤两,两桌饭共花了10302元。此事经网络曝光后被称为“天价鱼”事件。
无独有偶,2015年国庆期间,四川游客肖先生在青岛市乐凌路“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吃饭遭遇“天价虾”,点菜时38元一份的虾,结账时被告知38元一只,整盘收费1500余元。
10月11日,有网友在江苏无锡1881半岛酒店喝下午茶,结账时发现,该酒店的话梅按颗卖,每颗要价8.8元。
10月27日,上海一游客在福建武夷山一家名为“武夷公社”的餐馆吃饭,点菜时被口头告知“48元一份”的麝香肉在结账时变成了“48元一两”。
11月2日,天津游客段先生在湖南长沙泊麓汇餐厅就餐。期间,段先生被服务员告知白开水要8元一杯,无奈之下,花了24元买了3杯白开水。
材料二
长期以来,旅游市场秩序失范已成千夫所指。相当一部分地方旅游市场乱象丛生,欺行霸市、垄断市场、非法经营、欺客宰客、强迫消费,有的甚至有黑恶势力渗透。
《人民日报》就此评论称:
一旦进入段子横飞的阶段,熟悉互联网传播的朋友就知道,事态已呈病毒式扩散。
正是职能部门的不作为,导致了事态激化。有欺诈,不可怕,只要有说理的地方,有人正常管事,这事儿就大不起来。怕的就是公权力麻痹,让游客得不到一点儿公共资源的救济,四下无援,周遭冰冷,本来就一腹委屈,能不转化为一腔怒火吗?怒火一旦进入公共领域并引起共鸣,就会大面积燃烧起来。导火索刺刺燃烧时候你不浇灭,这样的管理能不出事吗?
材料三
“两会”期间有人大代表指出:目前国家旅游局和各地旅游局主要的管理范围仍然局限于传统的旅行社、旅游饭店等少数领域,旅游景区的行业管理才刚刚开始,但面临着重重阻力。另一方面,各级旅游局又要全面受理旅游者的投诉,多数情况下鞭长莫及,只能靠地方政府出面处理,严重影响了国家和各地的旅游形象。
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表示,“青岛大虾”事件中痛心的是旅游部门,但旅游部门想维护游客权益却没有相应职权。加强与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的联动,加大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力度,是我国旅游业发展要实施“515战略”中的重要一项。多个省级政府也已经考虑建立旅游发展委员会,对行政区域内旅游业发展战略的制定和实施、旅游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重点旅游资源开发和项目建设、旅游综合执法等涉及旅游业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统筹协调。
【问题】新常态之下旅游应该如何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