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前期征集,现将平潭综合实验区2025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予以公布(附件1)欢迎符合条件的对象踊跃报名。
一、见习对象
符合要求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是指申请参加见习前未缴交过社会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且距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签发时间不超过2年。
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是指申请参加就业见习前进行失业登记,且未缴交过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注:同一见习人员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活动!
二、报名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下载填写《平潭综合实验区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附件2),并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创业证(户籍所属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的原件及复印件,到见习单位申请参加就业见习面试考核。
三、资格复核
见习单位初审通过的见习生人选,由见习单位填写就业见习花名册(附件3)于2025年7月15日前提交至社会事业局社会保障处五复核。
四、公示及上岗
复核通过的见习生名单经由区社会事业局会议议定后,将于2025年8月上旬在区社会事业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如有疑问请咨询见习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591-38711110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D1k9GIqxgXiKqO7KD2Wi7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