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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宁德周宁县事业单位体检公告

福建省人社局事业单位 | 2025-06-17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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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宁县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定于2025年6月25日和26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地点

  进入体检(见附件体检名单一、二)的考生,请分别于2025年6月24日或25日下午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到周宁县民政和人社局4楼事业单位管理股报到。于6月25日或26日体检当日上午8:00到周宁县医院行政楼3层体检中心参加体检。体检费交县医院体检中心。

  二、体检标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其最新修订标准执行。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期前收缩(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考生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未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在参加体检报到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已提交的除外)。

  (三)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即体检前一晚8点后不进食)。

  (四)考生要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不得漏检。体检医生可能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项目。经体检医生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待分娩后另行补检。补检合格后办理考察、聘用手续。

  (六)参加体检考生要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如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者有意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

  (七)请体检考生近期保持手机、电话畅通,以便联系,随意更改通讯号码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联系电话:周宁县民政和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593-5631006、0593-5631146。

  (八)请体检考生用邮箱回复姓名+体检到5624031@163.com邮箱,以确认参加体检。

  周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www.zhouning.gov.cn/zfxxgkzl/dfbmptlj/bmgk/znxrsj/fdzdgknr/tzgg/202506/t20250616_204424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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