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创办于1960年,是中央统战部直属高校,中央统战部、教育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设的综合性大学,中共中央确定的“国家重点扶植大学”,福建省“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
因工作需要,现拟公开招聘党政管理人员8名,工作地点为厦门校区,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承担高校行政或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
二、岗位要求
1.遵守宪法、法律及相关规章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身心健康,热爱高校管理服务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具有一定的国际化视野,能适应高校管理服务工作的相关要求。
3.政治面貌:中共党员优先。
4.年龄:199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含当日,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5.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2025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须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阶段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其他要求: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满一年或具备高校党政管理工作经验(须上传佐证材料)。
三、招聘程序
1.个人申报
应聘者于2025年6月28日前登录华侨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haopin.hqu.edu.cn),点击查看“华侨大学厦门校区公开招聘党政管理人员(2025年6月)”版块,填写各项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逾期系统关闭,不再接收简历。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与我校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填写其亲属的部门、姓名及关系。
2.应聘考核
根据设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学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考核方式、时间及地点等信息。
原则上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能组织考核。若比例未达3:1,确因岗位急需,经审批,方可组织考核。
经综合考核、职业特质测评,确定拟聘人选报学校审批。
3.公示聘用
学校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和举报。公示无异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暂时空缺。
四、薪酬待遇
1.博士毕业生直接纳入长聘管理。
2.硕士毕业生按直聘型项目制管理,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合同。首个聘期3年,工作满5年后可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参加学校长聘项目制的选拔。
3.学校根据国家及属地政策,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五、有关问题说明
1.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2.入职前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
3.招聘相关信息会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及时公布,请密切关注。
六、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谢老师 0595-22692370。
原文标题:招聘岗位
文章来源:华侨大学招聘网https://jobs.hqu.edu.cn/info/1014/696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