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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厦门市莲河中学招聘6名编外教师公告

福建教师招聘考试网 | 2025-06-13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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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关于翔安区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及编外聘用人员加强规范管理和调整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厦翔教〔2022〕2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现将2025年本校公开招聘第一批非在编合同教师公告予以公布。

  一、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语文 数学 英语
初中 4 1 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应聘普通中学岗位的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所报考学科相应岗位的中学教师资格证;

  7.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学科要求,并与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范围要求一致(与每年厦门市教育局发布社会招聘公告一致)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在校在读未毕业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7.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9.现役军人;

  10.在编教师;

  11.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1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3.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21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应聘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附件)及相应附件(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拍照)打包以应聘者姓名+学科命名发送到邮箱:xmslhzxbgs@126.com。

  应聘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中招聘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本人应对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正确性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学校组织相关骨干人员对应聘者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初审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进行通知,请应聘者自行关注并确保电话准确、畅通。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安排在面试前1个小时。学校组织相关骨干人员对拟进入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具体人选、时间、地点等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请应聘者确保电话准确、畅通。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依序装订成册,参加面试前交办公室。工作人员核对完毕后立即归还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报名表;

  2.户口本;

  3.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职称文件;

  4.教师资格证书;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明;

  6.学历、学位证书(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者,须提供“学信网”“学位网”查询认证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加盖原件复印件印章的学历认证报告);

  7.获奖证书:

  8.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9.报考承诺书(资格复审通过后填报)。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面试,报考资格的最终确认以拟聘用阶段的审核为准。

  (四)面试

  面试以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答辩等形式进行。面试时间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请应聘者确保电话准确、畅通。

  (五)聘用

  1.体检

  应聘教师收到录用通知后到指定医院(厦门市第五医院)进行体检。入职前需提交体检报告。体检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要求执行(体检必须有胸透项目、报告结果为“合格”),体(复)检费用自理。体检人员应按要求参加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

  2.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或学校公告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区教育局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材料,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再选派到我校。未按规定时间提供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相关说明

  (一)持下述学历(位)应聘人员应于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认证报告或网上学历学位查询认证,具体如下:

  1.境内学历(位)

  应聘者的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

  2.境外学历(位)

  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属于国内院校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3.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学历

  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应聘人员,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4.提醒事项

  请应聘人员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相应认证报告或网上查验准备。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除取消录用资格,并报教育局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二)录用前,学校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核实拟录用人员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聘用前,学校将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教职工准入查询模块查询拟录用人员《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的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拟录用人员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咨询方式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13559245169

  办公地点:厦门市莲河中学教学楼1楼办公室

  翔安区教育局招聘投诉电话:7889103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非在编合同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参照《关于翔安区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及编外聘用人员加强规范管理和调整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厦翔教〔2022〕26号)文件精神执行,由厦门市莲河中学负责解释。情况确实特殊的,由学校提出意见,报区教育局研究后作出决定。

  厦门市莲河中学

  2025年6月11日

  附件:报名表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3_gOK5RWnrA4_HUzJ5fj2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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