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上半年我县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光教综〔2025〕16号光泽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原文标题:光教综〔2025〕16号光泽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公示公告
文章来源:南平光泽县人民政府https://www.guangze.gov.cn/cms/html/gzxrmzf/2025-05-13/16172357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