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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共莆田市委党校招聘出纳1人公告

福建省人社局事业单位 | 2024-12-18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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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莆田市委党校需招聘1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4.工作有热情,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5.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相关专业;

  6.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较强的学习能力,曾做过办公室、财务、出纳相关工作,沟通能力强,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7.有党委系统的工作经历优先;

  8.年龄45周岁及以下;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4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在报名期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tsx2301688@163.com,邮件标题:应聘市委党校出纳+姓名。

  3.报名材料:

  (1)《莆田市城厢区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证书等;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查找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名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各项信息,并对提交的材料及填写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号码无人接听或无法联系的考生,则视为自动放弃。

  5.资格初审

  由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的资历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初审通过,接收报名材料。

  6.聘用

  根据审查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员。拟聘人员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书,经核验个人报名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核验未通过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594-2601688

  三、聘用管理

  1.受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莆田市城厢区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正式聘用制劳动合同,安排工作岗位;

  3.包干工资2850元/月,单位给予办理“五险一金”。

  附件:莆田市城厢区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报名表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NTfPPcu2tznqois_Hm4r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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