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城厢区司法局委托我司拟向社会补充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共1名,由区司法局统一招聘、镇(街道)统筹管理,人员性质为编外合同人员,不属于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工作地点 | 社区矫正工作者 |
华亭司法所 | 1 |
二、招聘要求
1. 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优先,有司法行政系统工作经验者优先,能够熟练操作电脑、使用常用的办公软件;
2. 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无违法、违纪、失信记录;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3. 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男女不限。
禁止性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 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 其他不适合担任社区矫正工作者、安置帮教专职社会工作者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邮箱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请下载并填写《城厢区兴业劳务派遣报名表》(附彩照),同时附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明等扫描件,文件压缩后已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ptsx2301688@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社区矫正工作者+姓名+电话号码”。咨询电话:0594-2301688。
(二)资格审查
城厢区司法局牵头抽调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协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通知参加面试。
(三)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进行面试,择优确定人选。
(四)聘用
拟聘用人选由城厢区司法局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在莆田市城厢区兴业劳务派遣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聘用
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月工资3350元(包含单位及个人五险一金部分),试用期1个月。由莆田市城厢区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期限一年(含试用期)。一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
基本工资列入区财政预算,由城厢区司法局统一发放;奖金福利由镇(街道)根据相关规定发放。
六、注意事项
1、报名时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证件及材料,否则不予报名。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要如实清楚填写报名登记表,对因联系方式填写有误或联系方式无法保持畅通等而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fp1rfOMdxulKCJBvz-AwD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