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务员报考指导

首页 > 福建公务员考试 > 报考指导

2024福建公务员招录考试报考指南:考试成绩的计算规则

福建公务员局 | 2024-01-05 13:33

收藏

  点击查看>>>2024福建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汇总

  点击查看>>>2024福建公务员招录考试公告

  (一)未加试专业科目的职位

  考试总成绩按公共科目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A类职位: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2×50%+面试成绩×50%;

  B类职位: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面试成绩×50%。

  (二)加试专业科目的职位

  公安系统执法勤务A类职位: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2×35%+《公安基础知识》成绩×15%+面试成绩×50%;

  公安系统执法勤务B类职位: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35%+《公安基础知识》成绩×15%+面试成绩×50%。

  有加考《公安基础知识》的公安系统其他职位总成绩计算方式按照公安系统执法勤务职位的执行。

  需要加试其他专业科目的职位,成绩计算规则由招录单位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上另行公告。

  (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排序规则

  对于考试成绩相同者,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

  1.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

  2.若笔试成绩又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排列;

  3.若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报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有加试专业科目的职位,出现同分情形且无法增加录用计划的,应优先考虑专业测试成绩,再按上述原则排序。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