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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中共福安市委党校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能面试公告

福建省人社局事业单位 | 2023-10-23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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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公告》和《中共福安市委党校关于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技能面试工作的方案》,为做好中共福安市委党校(6001 、600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1)面试报到: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于2023年10月27日(星期五)下午03:00-04:00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到福安市委党校3号楼11层办公室报到,提前熟悉考场,以免耽误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2023年10月28日(星期六)上午8:00前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到福安市委党校3号楼6层候考室集中。8:00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

  (3)面试地点:福安市委党校(溪北洋新区进仕东路1号)3号楼6层

  注意事项:考生须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并提前做好相应的面试准备工作。

  二、专业技能面试范围

  考试范围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1.本次面试采用讲课方式进行,考生根据试题进行讲课。

  2.采取100分制评分,评分项目及构成比例如下:理论专业素质50%,语言表达20%,逻辑思维20%,仪表仪容10%。

  注意事项:1、考生讲课结束后,在旁听席等候宣布成绩,待成绩宣布并在成绩汇总单上签字确认后,退出考场。2、讲课总分数为100分,成绩合格线为60分。如果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聘用计划数、未形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三、组织实施与监督

  面试工作在福安市人社局指导下,由福安市委党校组织实施,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对面试过程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0593-6717663(党校办公室)

  监督电话:0593- 6338016(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附件:1.福安市委党校2023年招聘教师面试考生须知

  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1:

  福安市委党校2023年招聘教师面试考生须知

  1.面试集中时间及地点:2023年10月28日上午8:00前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到中共福安市委党校3号楼6层候考室集中,进行抽签候考。未能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

  2.本次面试采用讲课方式进行。应试考生按报考岗位分别进行抽签。研究生岗位(6001)为A组,序号为1、2、3,本科生岗位(6002)为B组,序号为4、5、6。按考生抽签序号由导考员依次引导考生到面试考场备课室、讲课室进行备课、讲课。考生备课时间25分钟,讲课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少于20分钟将酌情予以扣分)、不超过25分钟,在考生作答20分钟和24分钟时将会举牌提示。

  3.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和特别的装饰物。

  4.考生要遵守面试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若有作弊行为,即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进入候考室时,一律关闭通讯工具,并交由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方可取回。

  5.考生进入考室后不能作自我介绍,不得透露姓名、简历、籍贯、毕业院校等任何个人信息。对违反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和取消面试资格的处理。

  6.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返回候考室,可以在面试考室旁听。旁听时应遵守面试考场纪律,不得随意走动、讲话或有其他影响考生讲课的行为。考生离开面试考室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逗留,不得再次进入考室,严禁已面试考生与未面试考生接触,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双方面试资格。

  7.考生不得携带与面试有关的资料进入备考室,备考时不能在试题上涂写,可在草稿纸上做准备。面试结束时,不准带走试题和草稿纸。

  原文标题:关于中共福安市委党校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能面试工作方案的通知_通知公告_福安市人民政府

  文章来源:福安市政府网http://www.fjfa.gov.cn/bm/rlzyhshbzj/zfxxgkml/tzgg/202310/t20231020_187364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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