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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海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考录司法辅助人员(公务员)加分政策(103人)

青海人事考试网 | 2023-02-16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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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公务员录用规定》《青海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司法辅助人员办法》及我省公务员考录有关政策,青海省2023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考录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司法辅助人员(公务员),计划录用103名,具体加分政策如下

  (一)加分政策。

  1.报考六个自治州州级机关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3分;报考六个自治州所属县(市、行委)和大通县、互助县、民和县、化隆县、循化县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

  2.已经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并取得A证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已经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并取得C证的考生,报考C证适用范围地区的,笔试总成绩加2分。

  3.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加分政策按照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执行.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累计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不超过5分。

  原文链接:2023年青海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考录司法辅助人员(公务员)103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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