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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四川省南充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四川人事考试网 | 2023-02-11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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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经省委组织部批准,我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下同)686名,具体录用审批及试用期如下

  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市委组织部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录用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机关(单位)的职位,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或市级招录机关(单位)组织考生,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机关(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后由任免机关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在规定的编制职数职级限额内按有关程序任职定级,并按程序进行公务员登记。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

  (三)实行新录用乡镇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享受倾斜政策录用在本市辖区内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须向用人单位、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书面承诺服务年限,凡不承诺服务年限的,不予录用。

  原文链接:2023年上半年四川省南充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686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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