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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四川省绵阳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加分

四川人事考试网 | 2023-02-10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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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186名。具体笔试加分如下:

  笔试加分

  “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人员,在报考我市“5·12汶川地震”重灾区(即北川羌族自治县、绵阳市安州区、平武县、江油市、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绵阳市涪城区、三台县、盐亭县等由国家有关部委明确的9个县<市、区>)机关(单位)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在报考我市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少数民族报考者报考北川羌族自治县职位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报考者在参加本次考试前,曾享受过上述加分政策并录用为公务员的,参加本次招录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政策。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2月28日前(含2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将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少数民族加分人员持少数民族证或户口簿等和本人联系方式送交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审核确认(地址:绵阳市高新区火炬大厦A区409办公室,电话:0816—2531499)。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原文链接:2023年上半年四川省绵阳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186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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