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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厦门市思明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其他事项

福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 2022-11-14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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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思明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56人,具体其他事项如下

  其他事项

  (一)工资及待遇:试用期满后工资、福利待遇按社区工作者工资福利有关规定执行,月工资约5000元(已扣除按规定缴交的社保等费用),并按规定缴交社医保、公积金。

  (二)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受聘报考岗位即构成本简章第四部分第九项回避关系情形的人员;

  5.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参照今年国家、福建省有关文件政策,本次招聘中涉及的应届毕业生包含如下对象:

  1.2022届毕业生。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达到录取要求入学或国家承认的其他方式入学、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到就读学校,并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教育)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2.持境外学历报考者,毕业年度为2022年。

  (四)年龄要求计算到2022年11月。

  (五)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

  (六)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人员提供报到证;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上述认证最迟须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未提供者取消面试资格。

  (七)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户籍要求为厦门市的,不含在厦门市的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

  (九)厦门生源未就业毕业生不受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户籍限制。

  (十)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须实行公务回避。

  (十一)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在考核中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以上应聘人员3年内均不得报考相关街道编内或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

  (十二)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十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复习材料。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思明区社区工作者报考平台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本次招聘工作在各街道监察人员的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详见岗位列表。

  本招聘简章由各街道负责解释。

  原文链接:2022年厦门市思明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56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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