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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三明泰宁县教育局公开招聘26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聘用及待遇

福建教师招聘考试网 | 2021-03-02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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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和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三元等县(区)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1〕5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21日至3月27日,笔试时间为4月18日。

  聘用及待遇

  确定的拟聘人员由泰宁县教育局负责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无异议者为受聘人选,与聘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有空缺岗位的,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开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于2021年8月10日前到县教育局报到,受聘人员按所报考的岗位由县教育局统一分配到具体学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及入编手续,与报考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职责与权利,试用期为一年。聘用期内的有关待遇从2021年8月份的下半月开始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毕业生一经聘用,须书面承诺至少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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