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规则(试行)》(闽教师〔2017〕64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的通知》(闽教师〔2017〕75号),以及《厦门市直属中小学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精神,经初审、复审和省教育厅终审通过,现对市直属学校拟认定为“合格”等级的420人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请向市教育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2日-1月18日
公示电话:2135597、2577735
厦门市教育局
2021年1月12日